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数据中心硬件维护费(编号:LNZC2020-0238)的采购公告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委托,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数据中心硬件维护费(编号:LNZC2020-0238)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数据中心硬件维护费 | 详见附件中采购文件 |
二、兼投兼中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如分多包,供应商可对其中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允许成交1个合同包。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74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740000.00元。
明细如下: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数据中心硬件维护费 | 740000 |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4. 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合格供应商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无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访问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liaoning.gov.cn)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附件下载(网页最下端)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公告附件
七、供应商报名登记
供应商请登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政府集中采购系统(网址http://jzcg.lnsggzy.com/SitePages/default.aspx),点击“供应商”按钮,登入后进行报名登记,登入账号一般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注册的账号,密码不同,首次登入密码为8个1,如忘记密码点击登入窗口下方找回用户名密码进行找回。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十、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质疑咨询:024-23447785、024-23447750
十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
项目联系人:邓连峰
联系电话:024-22959106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509室。
项目联系人:李卓、韩蕊
联系电话:23447733、23447956
传真:024-23447773
合同咨询:024-23447772
十二、保证金咨询及账号
保证金咨询:024-23447726
银行汇款信息: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61 820 010 400 315 67
十三、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承诺书》,如未提供,投标文件无效。
特别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供应商请统一从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北门出入。请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0分钟到达综合楼A座一楼大厅出示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并接受测温检查,由中心工作人员引领至开标现场。
每个项目只允许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1人参加开评标活动,并自备拉杆箱或拉杆小车运送投标文件。开标期间须保持1米以上间距分散就座,投标供应商须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投标供应商按要求认真填写《投标单位承诺书》,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中心工作人员。
投标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辽宁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本单位于2020年 月 日派1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参加 项目(文件编号: )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投标人员提前到达开标区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开评标现场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做好身份验证登记和体温监测。
2、参与投标人员目前身体状况良好,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
3、凡是从发生疫情重点地区或近期去过该地区的参与投标人员,必须按着辽宁省和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的最新通告执行。
4、参加投标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开评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5、开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