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位劳动者一同来到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抚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递交了仲裁申请,请求外埠某企业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差额。我院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依法完成案件受理。

??鉴于此案涉及集体争议,且被申请人为外埠企业,情况较为特殊,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骨干仲裁员开展案件分析,全面梳理案情脉络与争议焦点。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兼顾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避免纠纷陷入冗长程序,我院主动启动庭前调解程序,积极联动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望花区人民法院、望花区劳动监察大队等多部门形成合力,共同与涉事企业进行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向企业代表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清晰阐明案件涉及的法律责任与利害关系,引导企业正视争议、依法履约。在多方沟通协调与专业释法明理下,企业代表当场与负责人沟通后明确表示同意调解。第二日,我院为双方依法出具调解书,企业当场履行支付义务,5名劳动者顺利拿到应得补偿,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此次调解不仅让劳动者以最快速度获得权益保障,省去了后续仲裁、诉讼的时间与精力成本,也为企业避免了冗长程序带来的额外支出与声誉影响,实现了劳资双方“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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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