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铭卉文化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于诗桐诉你单位提成争议一案(大劳人仲字〔2024〕第0526号),因仲裁终局裁决书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终局裁决书(大劳人仲字〔2024〕第0526号),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报酬人民币肆仟伍佰元(4,5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终局裁决,可在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终局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大石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