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青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王志勇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大连金青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志勇:

??本委已受理吕清4人诉被申请人大连金青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三人王志勇劳动报酬争议案(辽市劳人仲字〔2025〕101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授权委托书、答辩书、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557日上午1000分在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79号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辽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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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