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旺达太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姜吉娜诉你单位,要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3年6月12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4月12日工资6300元、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00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3100元劳动争议案(北劳人仲字〔2025〕第037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北劳人仲字〔2025〕第037号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开庭通知、申请书副本。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
??本委定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新区政府B座一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北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