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卓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胡宝库诉你单位,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19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拖欠的工资共计90857.68元争议一案(锦滨(开)劳人仲字〔2025〕第24号),已作出仲裁裁决。因被申请人锦州卓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缺席,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缺席裁决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锦滨(开)劳人仲字〔2025〕第24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