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宏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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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兰作勇等4人诉你单位追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一案。我委已向你单位两次邮寄送达开庭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因你单位拒收。故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阜劳人仲〔2025〕开字第(161)号开庭通知书、阜劳人仲〔2025〕应字第161号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5年11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阜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仲裁一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开庭地址:龙城路政务服务中心1801开庭审理。联系电话:0418-2261540。

??特此公告。

??阜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阜劳人仲(2025)开字第161号立案送达公告(兰作勇).jpg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