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区上米家快餐店
信息来源:厅仲裁信访处 【打印文章】

元宝区上米家快餐店(个体工商户):

??本委已受理张娜等6人诉你拖欠工资争议案(元劳人仲字〔2026〕14-18、23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举证、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风险提示告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定于2026年3月5日、6日上午9时10分在丹东市元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辽沈银行丹东分行原嘉豪酒店后门605室)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丹东市元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16日

开庭公告.pdf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