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力克斯(山东)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本委于2025年5月8日受理申请人薛优美、董彦宏、关紫云、王小艺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大金劳人仲裁字〔2025〕第1596-1599号裁决书,缺席裁决结果如下:
??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薛优美2024年6月至9月工资合计16,088.70元、2023年13薪6,000.00元、2024年年假工资差额2,482.76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49,653.60元,以上合计74,225.06元。
??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董彦宏2024年6月至9月工资合计26,288.70元,2023年13薪8,200.00元;2023年年假4,344.83元;2024年年假3,393.1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67,601.36元,以上合计109,827.99元。
??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关紫云2024年6月至9月工资合计22,238.70元,2023年13薪7,150.00元;2023年年假2,689.66元;2024年年假2,958.62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47,505.54元,以上合计82,542.52元。
??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王小艺2024年6月至9月工资合计52,688.70元,2023年13薪15,300.00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135,510.40元,以上合计203,499.10元。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连金普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